11.药学专业只招收理科,其他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的招生原则。
12.凡超过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以上,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未报到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八条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收取费用。
1.学费:标准为4100元/年·人;
2.住宿费:六人间(含独立卫生间),标准为1000元/年·人。
第十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2029339、2029779
咨询QQ:3385308542
网址:http://www.njnhvc.com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
2021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在广西招生计划如下:中药学专业招生人数为5人、药学专业招生人数为5人,具体完整招生专业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