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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1-11 17:58:27

甘肃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为保障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517

三、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四、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普通高等院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七、学校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1666号

八、招生计划

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编制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通过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向社会公布。

九、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十、男女生比例要求 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一、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以考生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如考生专业基础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公共基础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三)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理科考生依据投档排序确定专业;中职升学考试考生则按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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