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十六、学费、公寓住宿费
(一)学费收取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4500元/学年。
(二)公寓住宿费收取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1100元/学年。
十七、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根据国家政策和学生在校考核成绩评定。国家助学金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个等级,根据国家助学政策评定。学校奖学金分1000元、1200元、1600元三个等级,根据学生每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按比例择优评定。
十八、国家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十九、学校以往发布的有关招生工作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要求、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校内外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办公室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二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265936 8260079
(暑假) 0931―8265125 18119355919
学校网址:http://www.gswzy.com.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swx.com.cn/zszt/index.htm
二十二、本章程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
院校名单 | 骨干专业名单 |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 口腔医学技术 |
护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