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容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八、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年/生,一等奖800元/年/生,二等奖600元/年/生,三等奖400元/年/生,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15%。
3.人口健康基金奖学金。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具体分为3档,即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行最高档全覆盖的助学金资助。
(三)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
(五)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义务兵役类国家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对于选择自主就业、退役一年以上的退役士兵,考入我院的实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