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9-6765666
学院传真:0799-6833798
学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33号
学院网址: www.pxhvc.com
2022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分数高低、志愿先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文理兼招。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三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