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专业计划数与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中医学院 |
中医养生保健 |
50 |
3年 |
5460 |
康复保健学院 |
医学美容技术 |
50 |
3年 |
5460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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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考生相同,招生计划10人,招生计划不具体细分到特定专业,以考生填报的第1个专业志愿为准。
录 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2.各类别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专业组内的专业进行调剂,跨专业组的专业之间不能进行调剂。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
3.退役军人考生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参加考试的第一专业录取。
4.录取人数比例:按照不同类别考生最后报考人数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二、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
三、录取程序
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于8月中下旬和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起发放)。考生可在公示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28519048查询。
四、录取考生要求
1.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