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监督与保证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十公开”和“六不准”。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以下教学单位:
临床医学系 | 护理系 | 药学系 | 社科公共部 |
基础医学部 | 成人教育部 | 实验实训中心 | 科研信息中心 |
特色专业
护理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
药学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助产专业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学校创建于1934年,初名惠世高级护校。几经更名于1986年改为泉州卫生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第三所、福建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2015年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0年成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有洛江、惠安、北门街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696.43亩,建筑面积183484.61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总面积 70678.6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18.04万元,馆藏图书总量56.57万册。拥有7所附属医院(含直属1家)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教学实习医院、实习药企共268家。现有教职员工680人,专任教师48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5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