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医药卫生大类相关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入校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按照各大类牵头院校联考实施方案公布的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四、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①报考统考计划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对口计划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执行2022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报考我校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于3月12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4)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
(5)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通知要求,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6)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五、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学年/人,其中护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1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