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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2-16 14:42:53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六)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六、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七、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国家一等助学金(3800元/生);国家二等助学金(2800元/生)。

(二)翰文新生助学金:2000元/生。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最高额度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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