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八)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九)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十)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十一)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医药卫生大类相关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9号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07819
传真:0317-55080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czyz1958@sina.com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古运河畔、扁鹊之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医学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河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单位。
【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专区医学院”。1963年改建为河北沧州卫生学校。1994年被评为全国重点卫生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60年来,学校面向基层、立足沧州、服务河北、辐射周边,艰苦创业、奋发图强,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医药卫生技术人才68000余名,他们当中一大批已成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骨干及基层卫生单位领导。
【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