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或专业组)、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当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广东、湖南、湖北、辽宁、福建、重庆、河北、江苏、海南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考生需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和化学基础。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工作性质要求和就业单位聘用实际情况,建议考生根据自身身体情况慎报医、药特别是护理专业。
第十八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十九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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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双一流学科名单 |
1 | 中药学 |
中药学
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的学科,是中医药各专业的基础学科之一。
内容包括中药、中药学的概念,中药的起源和发展;中药的产地与采集,药材的概念,以及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如何发展道地药材;中药炮制的概念、目的与方法;中药药性的概念、中药治病的机理,中药配伍的目的、原则及药物“七情”的概念、中药配合应用规律;用药禁忌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用药剂量与用法,剂量与疗效的关系,确定剂量的依据及中药煎服法等内容。
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6年正式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校牌,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医学人文素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世中联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正在建设中的新校区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将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植物园;全国最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及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
学校现有14个学院、2个学部、2个研究院所、3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2621人,其中本科生8289人,硕博研究生3440人,留学生及台港澳侨学历生892人。设有6个学科门类,26个本科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2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42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拥有针灸推拿学和中医内科学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天津市“十三五”重点学科9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各类省部级科研基地26个。
截至2017年10月,全校(含一二附院)系统有在编教职工3635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人。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国医大师2名,教育部*、国家杰青、国家优青万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卫生部突贡专家等一批高层次人才。近年来,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支、学校获批教育部创新团队3支。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特等奖一项;拥有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1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积极扩大境外合作办学,近5年,为6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学历生近5198名,特色短期研修培训项目为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中医药人才近5827人,成功举办教育部、商务部、外交部等各类对外高级培训班23期。
2015-2017年,学校新增省部级、局级以上课题共226项。国家级项目105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5项(含重点项目2项、优青项目1项),科技部项目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104项,其中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2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中国工程院项目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3项,其中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校长张伯礼院士主持完成的“中成药二次开发核心技术体系创研及其产业化”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获2016年度吴阶平医学奖。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将积极谋划和部署“双一流”建设工作,以一流学科建设引领带动学校整体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彰显学校特色和优势。
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为发展战略,以重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对外教育和转化服务为特色,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水平、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