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链接查看2019广西中医药大学区外中外合作办学分数线:https://zjc.gxtcmu.edu.cn/Item/179.aspx
2022广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我校具有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资格以及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自主招生资格。
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录取阶段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除外。
第十六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剂志愿调剂至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或无法满足调剂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我校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针灸推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为:
(一)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定向服务县(市、区)计划招生科类(文科或理科)生源。
(二)同县(市、区)内计划招生科类生源不足,但有另一科类生源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录取另一科类生源。
(三)如定向服务县(市、区)内生源不足,则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按科类优先、分数优先的顺序调剂录取。
(四)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