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考生考试的具体校区和考室以准考证上显示信息为准。
(五)成绩组成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语文成绩×100%+数学成绩×50%+英语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其《临床护理综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在护理专业单独录取时用于专业录取顺序排位。
3.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普高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按普高类考生总成绩组成模式统计,中职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按中职类考生总成绩组成模式统计。
所有类别考生均无加分优待。
九、录取
学校采用先以考生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对上线考生按其总成绩(其中护理专业按其加试成绩)在所属考生类别中的排位依次录取报考专业的模式进行预录取。
(一)按考生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考生类别(中职类、中职特长类;普高类、普高特长类)依据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考生类别的参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特长类预录取率为实际参考人数的80%(四舍五入取整,下同),中职类和普高类预录取率均为该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70%。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同分情况时,普高类和普高特长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总分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高分者;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高分者。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分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各类别考生的录取规则
1.免试录取考生的预录取 具备免试录取基本条件并提交免试录取申请的考生,经学校初审后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在省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给予免试录取。
2.普高类和普高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进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本类别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对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可以满足(该专业录取计划数未满额)时,录取其第一志愿,如不能满足(该专业录取计划数已经录取满额)时,参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预录取结束后再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3.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
(1)中职类护理专业的预录取:进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为护理专业的考生,只根据《护理临床综合》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预录取到护理专业中,当护理专业的招录计划满额时不再录取。当最后一个预录取名额遇两个及以上《护理临床综合》分数相同的考生时,同分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未被护理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将以总成绩参与其他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排序等待其他专业的预录取。如因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为护理专业的生源不足导致护理专业的招生计划产生缺额,学校将缺额计划调整到上线考生中所填报专业志愿人数相对较多的专业中。
(2)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同“普高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预录取”规则。
因各类别报考生源不足或上线考生中因拒绝专业调剂而未被录取所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替补录取,未完成的录取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中。
(三)考试成绩的公布和预录取名单的公示
1.考试成绩的公布 学校将于4月6日16:00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成绩供考生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成绩查询申请。
2.招生就业处根据本章程相关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含免试录取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4月11日至15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预录取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可按公示页面提示查询本人的预录取结果。预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14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预录取申请》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4月15日12:00前预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的资格。因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替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