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高类考生测试科目:文化考试(300分)+面试(200分)。
2. 中职类考生测试科目:文化考试(300分)+医药卫生综合知识(笔试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 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和中职类的招生计划(扣减符合免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分类别按报考人数的90%划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文化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线内的考生再根据分专业分类别的招生计划,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依据总分(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各专业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3. 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4. 学院严格按以上原则录取,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含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全部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5. 2022年4月7日-4月8日考生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6.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2年4月9日9:00-4月13日17:00在我院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