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 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本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毅基金、学校同心同行奖学金、校内勤工俭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本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2857067;2826224
传真:0758-2826224
电子邮箱:2221264849@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z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zqmc.net/WebSite/AdmissionWeb/Index.html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潘伟华
监督电话:0758-2844083
传真:0758-2833484
电子邮箱:zqyzb@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授权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