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
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三、考试类的选择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四、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总分450分,根据考试类型划分为不同考试科目,“统考”考生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考试(满分1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对口”考生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350分)。具体考试内容按考试类型分为以下两类:
(一)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由牵头院校根据各考试类所含专业特点,从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科目中指定1科进行笔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由牵头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测试。
(二)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
“对口”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具有2022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可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没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如未参加,则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五、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同分比较规则如下:
1.对于“统考”的考生
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成绩中专业基础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对口”的考生
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比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