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将同一轮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不设院校志愿级差。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按照我校在该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录取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可登陆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生办查询。
宿舍的规格是六人间,不想选择宿舍,但可以申请去校外住宿,宿舍有网线、床、衣柜以及凳子,各宿舍配备专职值班员、保洁员、楼层长为学生提供全天候服务。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诞生于“健康中国”的新时代,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是海南省唯一的公办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地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坐落在风光旖旎的省会城市——椰城海口,拥有秀华、椰海两个校区。
学院依托行业办学优势,坚持“职业型、特色性、国际化”定位,秉承“医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遵循全生命周期规律和个体化人才培养,倡导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乘着海南建设自贸港的东风,学院与上海健康医学院合作,实行资源共享、教学同步、标准同质。以新的视野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与心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铺就多元成才之路和广阔就业舞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334人,85%以上的专任教师为双师型教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现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拥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校外实训基地60余家,涵盖全省85%以上的三甲医院、100%的二甲医院和大型的制药企业、医药公司。校内建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多个专业实训中心,共有实验实训室100余间和生命科学馆、中药标本馆2个教学科普基地,是全国首批、海南唯一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师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
学院师生积极参加省内外各项技能赛事,护理、中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其中,获得全国护理竞赛2项金奖殊荣;“华夏杯”医学检验技术技能大赛,连续三年蝉联团体赛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