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报到注册,逾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2021年修订)》文件精神,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西安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6177408
招生网址:http://zs.xiyi.edu.cn/
电子邮箱:xy86177409@163.com
西安医学院开设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2 | 麻醉学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3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技术类 | 本科 |
5 | 护理学 | 护理学类 | 本科 |
6 | 儿科学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7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类 | 本科 |
8 | 医学影像学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9 | 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本科 |
10 | 精神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11 | 药学 | 药学类 | 本科 |
12 | 中药学 | 中药学类 | 本科 |
13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学技术类 | 本科 |
14 | 眼视光学 | 医学技术类 | 本科 |
15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公共管理类 | 本科 |
16 | 康复治疗学 | 医学技术类 | 本科 |
17 | 助产学 | 护理学类 | 本科 |
18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19 | 公共事业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本科 |
20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一、西安医学院寒假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二、西安医学院最新消息资讯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向我校发来感谢信,对我校在内蒙古额济纳旗抗疫工作中的迅速支援以及张海瑞同志的出色表现表示诚挚感谢。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2019-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获批类型 |
1 | 护理学 | 护理学院 | 国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