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浙江省、海南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8省(市)启动高考改革,我院对这些省(市)不提科目要求,并将遵循这8个省(市)高考改革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发展计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收费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学费495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5400元/学年;住宿费分为850元/学年、1050/学年、1450元/学年三个标准。
五、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校名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助学主要措施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单项最高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
(二)根据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三)按国家规定,毕业时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低保、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国家资助的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四)学院设立学院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对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五)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按政策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六)学院设立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选送外语类专业优秀学生前往相应母语国家深造一年。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详情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
七、录取公布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ncfs.edu.cn。
八、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898―63298693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71321)
(二)联系电话:0898―63297756、6329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