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
专业 |
学制 |
---|---|---|
第一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 | 五年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五年 | |
第二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 | 五年 |
麻醉学 | 五年 | |
医学影像学 | 五年 | |
第三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 | 五年 |
第五临床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五年 |
公共卫生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统计学 | 四年 | |
预防医学 | 五年 |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四年 |
基础学院 |
生物技术 | 四年 |
生物科学 | 四年 | |
生物医学工程 | 四年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
金域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年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五年 |
卫生管理学院 |
法学 | 四年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
市场营销 | 四年 | |
应用心理学 | 四年 | |
药学院 |
临床药学 | 五年 |
药学 | 四年 |
序号 | 学校 | 双一流建设学科 |
1 | 中山大学 | 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
2 | 华南理工大学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暨南大学 | 药学 |
4 | 华南师范大学 | 物理学 |
5 | 华南农业大学 | 作物学 |
6 | 广州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 |
7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中医学 |
8 | 南方科技大学 | 数学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广州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 | B- |
2 | 广州医科大学 | 基础医学 | C |
3 | 广州医科大学 | 药学 | C |
4 | 广州医科大学 | 护理学 | C |
5 | 广州医科大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C- |
2022广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