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供自传;
4)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提供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
5)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6)家长同意书;
3.转入非医学类专业,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统计学期范围内,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具体计算办法参见《关于成绩绩点的管理及使用办法》;
2)各学期各科成绩均及格(包括各类课程);
3)提供自传;
4)根据申请转入的专业提供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
5)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6)家长同意书;
第六条 学生专业调整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调整专业
学生依据各专业申请资格,并综合评价个人情况及意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
各学院负责初审申报学生资格,以志愿分类,在初审合格者中,按类遴选平均学分绩点前 4 名者,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每位学生限选一个专业,不得同时选择两个或多个专业。
签章后报送教务处,报送教务处后不得撤销或者更改志愿。
3.教务处审核学生申请
教务处负责二次审核(主要审核绩点和课程成绩情况),教务处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按照申报专业分送学院。
4.院级学生专业调整评审委员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