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勤、助、减、补、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培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途径,项目介绍及申请流程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站。学校依据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一年级学生有转专业政策,详见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博连续培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连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序号 | 学校 | 双一流建设学科 |
1 | 南开大学 | 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天津大学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天津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 |
4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中药学 |
5 | 天津工业大学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备注:河北工业大学所在地是天津,主管部门是河北省。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两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6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1个,设有19个学院(系),2个教学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9690人,其中本科生5162人,硕士生3084人,博士生461人,学历留学生9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