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系 | 专业名称 |
临床医学系 | 临床医学 |
护理系 | 护理、助产 |
药学与生物制药工程系 | 药学 |
口腔医学系 | 口腔医学 |
医学技术系 | 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
医学检验系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保营销系 | 保险、药品经营与管理 |
卫生管理系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山东省春季高考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通知书。
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
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临床医学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护理、临床医学
省级特色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