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类别为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综合分类评价考试录取的学生。
4.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或者转过专业后又申请转回原专业的,以及二年级以上的。
6.无其它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程序
凡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系(部),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7周确定本系(部)各专业接受本系(部)和外系(部)学生转专业学习的人数和条件。一般转出和接收转专业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10%。各系(部)应对本单位具体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一)学生申请
学生应在第一学期第18周前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详述转专业的理由和对新专业的认识,以及个人对拟转入专业的专长和兴趣情况(允许转专业条件的2、3项除外),并提供学生转专业家长意见书(见附件1)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系审核
学生所在系应在该学期第19周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入其它专业,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西安医专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见附件2),并将系已经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报相关系。
(三)拟转入系审核
为确定学生是否适合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拟转入系应在第20周前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转入审核,以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入。
(四)审核批准
上述手续齐备后由拟转入系报教务处审查并经主管校长签字,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通过校园公示栏和网络平台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在第二学期开学前安排学生进入新班,同时办理转班手续。
三、成绩记载及学业考核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必修课程和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
(二)学生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分值计入成绩,已修读原专业课程分值按转入专业公共选修课记载成绩。
(三)学生达到转入专业毕业要求后,方可准予申请毕业。
四、其它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