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全面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分类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全程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分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须符合《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身体检查: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价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及药品经营与管理不受色弱限制)。
(三)已参加2022年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有2门课程达B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成绩B等以上;报考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化学成绩B等及以上;报考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成绩B等及以上;报考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数学成绩到B等及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有1门课程成绩达B等及以上等级。
(四)已参加2022年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五)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六)护理、助产两个专业,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女生身高在1.56米及以上,男生身高在1.66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五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2022年3月6日上午 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