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等级 | 入选年份 |
1 | 济宁医学院 | 精神医学 | 国家级 | 2020 |
2 | 济宁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省级 | 2019 |
3 | 济宁医学院 | 药物制剂 | 省级 | 2019 |
4 | 济宁医学院 | 预防医学 | 省级 | 2019 |
5 | 济宁医学院 | 法医学 | 省级 | 2019 |
6 | 济宁医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级 | 2019 |
7 | 济宁医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省级 | 2019 |
8 | 济宁医学院 | 护理学 | 省级 | 2019 |
9 | 济宁医学院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省级 | 2019 |
10 | 济宁医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省级 | 2019 |
11 | 济宁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省级 | 2019 |
12 | 济宁医学院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省级 | 2020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夏考本科常规批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影像学 | 五年 | |
精神医学 | 五年 | |
儿科学 | 五年 | |
口腔医学 | 五年 | |
预防医学 | 五年 | |
针灸推拿学 | 五年 |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五年 | |
法医学 | 五年 | |
应用心理学 | 四年 | |
制药工程 | 四年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
生物制药 | 四年 |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年 | |
康复治疗学 | 四年 | |
康复工程 | 四年 |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四年 | |
护理学 | 四年 | |
助产学 | 四年 | |
临床药学 | 五年 | |
英语 | 四年 | |
生物技术 | 四年 | |
医学信息工程 | 四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
生物医学工程 | 四年 | |
生物工程 | 四年 | |
生物信息学 | 四年 | |
药学 | 四年 | |
药物制剂 | 四年 | |
中药学 | 四年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
市场营销 | 四年 |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
英语(校企合作) | 四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含智能AI) | 四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含智能物联、健康大数据) | 四年 | |
药学(校企合作) | 四年 | |
护理学(校企合作) | 四年 | |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 | 四年 | |
夏考本科提前批 | 临床医学(省属公费医学生) | 五年 |
春季高考本科批 | 针灸推拿学 | 五年 |
康复治疗学 | 四年 | |
对口贯通3+4 | 中药学 | 四年 |
市场营销 | 四年 |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选择和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生转专业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转专业原则
(一)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择优办理学生专业调整工作,一经转入新专业,原则上将不再调回原专业。
(二)转专业仅限于学校一年级普通全日制有学籍在校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不在转专业范围。
(三)春季高考学生只允许在招生类别范围内转专业。
(四)跨文、理科大类或跨不同培养层次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五)跨不同招生录取批次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六)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贯通培养等特殊培养类型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七)转专业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学科门类相同、学制相同的专业原则上每年转专业的学生比例控制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15%以内;学科门类相同、学制不同或学科门类不同的专业原则上每年转专业的学生比例控制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10%以内。除个别专业受办学条件、承载能力、实践教学条件限制,需严格控制转入学生数量外,其余专业不受转入人数限制。如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但未提出转专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严格按照本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0%依次进行递补。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