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yzy.cn/zsw/)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本人录取意向进行确认,逾期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所缺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补录或调剂录取。
第三十条 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学校将退档、不予录取:
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②考场有舞弊、代考行为;
③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④不服从学校录取专业调整者;
⑤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校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⑥入校后进行身体复查,体检不合格者。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最后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学校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凡被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外专业。
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药学、中药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等决策部署,结合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3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学士路345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