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患有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患有失明、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1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11.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身高158cm以上;
12.原则上,凡超过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以上,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未报到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八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公布为准,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2029779、2029339
招生咨询:QQ:3385308542
网址:http://www.njnhvc.edu.cn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学校,由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