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报到时唯一的信息采集凭证,新生入学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政府部门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在网上通过学校迎新报到系统或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开学后两周内以传真方式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录取未报到新生信息予以注销。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学校招生部门审批。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内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湖北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中若有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相关规定不符的,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摇篮的湖北省黄石市。学校占地1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6.5万平方米,背靠青龙山,环绕磁湖水,环境优美,景色如画,被誉为最美的校园。
学校于1975年建校,1977年开办本科专业,经历了湖北省高等学校黄石高工班、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黄石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4年升本成立黄石理工学院,2010年全国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更名为湖北理工学院,2016年当选为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在湖北省属高校中率先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部,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8个学科门类和62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土木建筑工程”等5个楚天学者设岗学科。其中,“临床医学”学科在2021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环境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群”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9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6个;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4门;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4个。
学校各类科技创新和教学实践平台为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成果产出,提供有力支撑。拥有国家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1个、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省级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推广中心1个,与区域企业共建各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30余个。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6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2个、省级环境监测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馆藏图书116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19个(含电子图书223.95万种),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2.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2亿元,体育场馆设施齐全。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8480人,其中留学生244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2人,其中教授正高113人,副教授及副高361人,博士283人,硕士612人。教师中有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8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楚天学者7人;湖北省产业教授2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8人;黄石市“东楚英才”3人;学校从国内外著名高校聘请了2名院士和30多名有影响的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常年聘有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
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走在全省前列。近三年,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数量共753项,其中国家级158项、省级595项;学生承担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40余项,获得专利130余项、软件著作权近30项;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高于本省非“211”高校平均水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曾获“湖北省就业工作先进高校”,毕业生深受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青睐,许多校友已成为所在企业、单位的骨干和高管,荣获省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成为行业翘楚;有不少校友创办的企业成功上市,成为行业领跑者。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斐然,培育和孵化大学生创业公司200余家,创新创业基地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湖北省政府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教育厅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省人社厅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学院”、省科技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3A众创空间”、省经信厅“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学校是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协同育人,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先后与加拿大、美国、新西兰、爱尔兰、拉脱维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2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办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3项,合作项目在校生500余人。先后与省内外地方政府、国家级科技园区、国内知名企业共建了2个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与本地医疗集团共建了3个临床学院;与省内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3个专业“3+2”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模式;与省内外企业共建了近20个研究院和研发中心;与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武汉地区高校联合培养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1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