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困难学生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或实物补助。
9.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10.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8000元。
11.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助学基金”、“***励志助学金”、“***奖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七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
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医学类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5500元。专科:每生每年4800元。
※ 我校本科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本科合作办学其它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
※我校专科合作办学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二十二条 我校住宿费标准按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黄淮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驻发改审批〔2020〕188号)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床每生每年1100元;6人间,每床每生每年850元。
第八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三条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及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咨询联系
招生办公室:0396—2853178 2853111
咨询热线:0396—2879088 2879098(7月10日至9月30日)
联 系 人:孙老师 潘老师 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