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录取
第九条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录取。
第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对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它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一)艺术类:
1.本科:
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本科A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科:
摄影摄像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60%+文化课×4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30%+文化课×7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体育类: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是普通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按照专业分数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鉴于浙江省实施新高考方案,我校对浙江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限选思想政治、历史、物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