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2月,安阳工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238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97人、副高职称教师29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87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等省市级各类人才近60人。常年外聘院士、知名专家50余人。
根据2020年重庆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安阳工学院在重庆市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文科最低录取分为50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7770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6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61473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兼顾学生的个性、兴趣和专长,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完成学业或更能发挥其兴趣或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5.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休学,正常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6.由于无法开班或学生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已经没有原专业的,根据学校情况及学生需求经商议进行专业调整。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跨学历层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