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创造性人才建设,如今培养方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北京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北京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第二轮学校自定,暂未公布,此为第一轮名单)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现代语言学、语言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业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
一、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成绩(即学科基础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15%。
2.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预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录取:高考成绩、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
破格入围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进行专业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并公布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二、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左右,在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依据报考强基计划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分省分专业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份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布入围标准。
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6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查询破格资格审核结果。审核“优秀”或“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仍按照高考成绩确定入围资格,或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