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拟申请我校A类优惠类别的运动员除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外,还需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A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为200分。
3.注意事项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事先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现场确认时需出示保单原件。
(五)资格确定: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及运动队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意愿等其他相关情况,确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选资格名单、录取优惠条件和认定专业。
1.A类: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资格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成绩符合要求的,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的发展需要进行认定,入选人数不超过学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认定专业为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员班);
2.B类:申请录取优惠条件为二本线65%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按照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发展需要进行认定,入选人数不超过学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认定专业为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员班);
3.C类:申请录取优惠条件为二本线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按照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发展需要进行认定,并依据测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计划认定专业。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二本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名单公示: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选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级招办审核后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统一测试并达到省级统一测试合格标准。
(二)经公示无误的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在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中选择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23年有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考生、考场实行“三随机”机制,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督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五)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将根据情况调整招生简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