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
①学费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②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采用“3+1+2”选考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环境设计专业选考要求为: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对于采用“3+3”选考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环境设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选考科目不限。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院校录取原则
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综合、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