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5811044
学校网址:http://www.gznc.edu.cn/
邮政编码:550018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贵州师范学院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学校简介
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学校入选为贵州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 年,获批省级“双一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 18个教学单位,4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 项,贵州省一流大学建设项目共19项;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4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2011 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校人文社科基地、省级人才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9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中心 2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和台湾地区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加入了“国际教育联盟”;与华中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武汉音乐学院等高校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与浪潮集团、贵州省各市(州)教育局、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等企业、教育机构与地方政府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教育。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