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zsb@xu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0号)和《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2年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大数据管理与应用4个本科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12月13日下午,学院邀请省内兄弟高校和相关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24位专家,针对4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开展评审工作。学院院长赵建会,副院长潘昊、翁连正,院长助理胡秋实等学院领导,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就业与创业办公室、财务处、图书馆、宣传与品牌建设办公室、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等参加此次评审会议。本次评审会议由学院副院长潘昊主持。
据了解,此次评审流程包括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情况、审议专业申报材料、查阅相关支撑资料、实地考察(实验室、图书馆等)以及现场听课、召开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讨论、评议、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并向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反馈评审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