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交通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学院;学校代码:115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长清校区);
山东省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威海校区)。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交通学院设有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专科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要求。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体检特殊要求如下:
(一)航海类专业(含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不设视力限制,要求无传染病、色盲、色弱,其中航海类校企合作专业只招男生,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有关规定执行。
(二)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方向)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一)普通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安排录取专业(类)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类)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新高考投档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
2.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专业(类)
普通类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江苏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均可报考我校。
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三)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凡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资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所划定的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按文化成绩关联学校专业合格名单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相同者,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第十五条 春季高考录取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山东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山东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50357)
山东交通学院官网:www.sdjtu.edu.cn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djtu.edu.cn;
电子邮箱:zsgz@sdjtu.edu.cn;
电话:0531-80687112;0531-80687119
传真:0531-80687112;
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届时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1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 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经过65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26万余名。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在临沂市和威海市设有独立法人研究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建有山东交通学院海外分校“中俄交通教育学院”,在泰国孔敬省建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建筑面积9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亿元。纸质藏书211万余册,电子期刊8.6万余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4000余人,研究生370余人,在册留学生3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6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0余人,博士460余人,硕士980余人,研究生导师3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20个,10余人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20)》中,我校全国排名第162名,山东省第9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3名。
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起交通建设类、综合运输类、载运工具设计制造类三大优势专业群;设有19个学院(部),开设62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硕士专业;具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1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两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学校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研究平台32个,包括1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工信部实验室(山东)、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筹)、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交通运输行业)、1个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7个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8个地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地市级工程实验室。此外,还有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十三五”以来,主持纵向课题670余项,纵横向科研经费累计超过5.1亿元。出版专著180余部,发表SCI、EI、CSSCI等收录论文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730余篇;获授权专利1500余项。五年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0余项,其中“黄河中下游地区粉土路基建造支撑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高效智能全环境模拟道路加速加载实验系统研发”获得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与俄罗斯、白俄罗斯、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学术科研合作。重视留学生的教育与培养,累计招收来自50个国家的近1000名留学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与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联合开设山东省第一家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顿河学院。积极开展境外办学,在泰国孔敬设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设立中俄交通教育学院。
交通教育,累累硕果;筚路蓝缕,凝心聚魄。建校65年来,历代交院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创业的精神、创新的意识、科学的态度,务实的工作,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为建设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不断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