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根据2018年甘肃省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在O段、P段(高职批次)分别招生录取普通文理科和“三校生”生源,招生计划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投档。
第十四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五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相对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普通专科(高职)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700元/人·年。
第十八条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慈善资助等学生奖助学资助体系,学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评发。
第十九条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办学特色、订单联合办学、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条学院高考录取结果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院网址:http://www.xmgcedu.cn/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镇北路6号
邮政编码:733006
招生热线:0935-26118120935-2611930 0935-2611371
电子邮箱:xmgcxyzjc@163.com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