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总成绩。
5.凡被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入学待遇】
通过综合评价、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生升学考试招生录取进入学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专科学费为45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另外,电子商务(德克特项目班)、计算机应用技术(德克特项目班)企业另收授课费、实训费等6800元/学年;无人机应用技术(韦加班)企业另收授课费、实训费、培训考证费等50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金额最高达8000元/年。
另外,学院还设立“学长奖学金”、“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二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六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中大育才奖学金”、“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大地保险奖学金”、“金兰创新创业奖学金”、“南方测绘育才奖学金”、“建苑检测育才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助学金
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贫困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深造机会】
1.我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属各本科院校(包含独立院校)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到本科院校学习2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该校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兰州理工大学“专接本”自学考试。学生在校3年期间同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核心课程及选考课程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取得专科毕业证半年后,同年年底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自考文凭国家承认,社会认可,且学历终身有效。
3.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我院设有继续教育函授站,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的成人专升本考试,依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上线录取,学制2.5年。
【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