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5250-80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8000-19000元/生・学年(国外学习期间学费以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1000-16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佳学生、学校奖学金、百佳毕业生、校园之星等多种奖项,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校内勤工助学等项目,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无忧。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69288
传 真:0760-88268371
电子邮箱:zs@zsp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s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zspt.edu.cn/zs/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 艾伟华
监督电话:0760-88365376
电子邮箱:19849357@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