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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多久发

发布时间: 2023-03-11 13:41:40

第八条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九条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完备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残学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第四章 收费标准、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费:50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刊登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高招生计划版》。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五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408号办公楼4楼408室。

招生网址:http://www.ynczy.cn/

联系方式: 0871—65841605 0871—65810290(传真)

通信地址:云南省五华区龙泉路408号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合作交流处

邮编:650222

电子邮件地址:czyzsjyc@163.com

申诉举报电话:0871-65813822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抵触,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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