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50年建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高职(专科)专业68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院68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