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服兵役及退役复学资助等。
2.省市: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等。
3.学校:学校奖学金、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特困生救急基金等。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审科
联系人:廖喜鹏
监督电话:0663-8859846
传 真:0663-8859000
电子邮箱:jjjc@jyc.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8859905
传 真:0663-8859845
电子邮箱:jyc_zsb@jy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y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招生省份 | 科目 | 年份 | 录取批次 | 分数线 | 录取位次 | 录取数 | 省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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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理科 | 2020 | 专科 | -- | -- | - | 200 |
云南 | 理科 | 2019 | 专科 | -- | -- | - | 200 |
云南 | 理科 | 2018 | 专科 | 230 | 147350 | 2 | 200 |
云南 | 理科 | 2017 | 专科 | 268 | 148240 | 2 | 300 |
云南 | 理科 | 2016 | 专科 | -- | -- | -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