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代 码:1449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学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向东2.5公里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从1975年创办至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有着良好的办学基础和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风景怡人的鸣翠湖畔,占地近300亩,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置总值2918万元。学校建成了覆盖全校的高速校园网,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馆藏纸质图书25.6万册,电子图书13万册,校内现有音乐厅、语音室、阅览室、实验室、图书馆,数码钢琴教室,舞蹈室、画室、琴房,以及供各学科使用的专用教室80个,完备的设施设备为高质量的办学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现有教学班65个,在校生总数3120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划,按照本科标准兴建的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16余万平方米,设施设备一流的滨河新校区已初具规模、于10月投入使用,届时,学校的办学层次、规格及水平将实现跨越式的提升和飞跃。
学校有专任教师188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者47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42人,“双师素质”教师9人。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级骨干教师8人,市级骨干教师3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人选1人,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3人,市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24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他们在守望、在耕耘、在拼搏、在创造。
学校目前以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开设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科学教育、英语教育4个专业。
学校在“站在未来思考现在”的办学理念指导下,紧紧围绕“爱和责任”的校训,加快人才培养战略实施,把学校发展成为宁夏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幼儿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和社区早期家教推广服务中心作为办学奋斗目标。。
学校为把学生培养成思想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实践技能和创业能力强的幼儿教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加强课堂质量工程建设和精品校园文化建设;另一方面深度加强学校与幼儿园合作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合作幼儿园的积极性,形成了“互利双赢”的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