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23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八、专业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校体育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儿童活动空间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弱、色盲考生;报考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儿童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具体可详见招生计划备注栏。
九、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0
办学地点:青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东盟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2号)
平果校区(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学校网址:https://www.gxyesf.edu.cn
十一、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