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专业对口率、工作稳定率、收入增长率持续提升。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二条 社会荣誉:学校以学风好、质量优而深受社会各界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示范学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高职专科)”等荣誉称号百余项。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在全国1418所高职专科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位居第96名,在全国商科类高职院校中位居第9位,河南省第一位。6月份,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5月发布的全国高职专科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上升到88名,稳居全国百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王新庆
副主任:郭 媛 成光琳
成 员:朱东洋 温晓明 王建强 王仲英 李 博 许庆建
侯小坤 刘 ? 王丽丽 王军华 王君华 刘凯燕
刘丽萍 谢 群 段秋月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 媛(兼)
副主任:朱东洋
成 员:郑春武 张 辉 胡晓峰 江林海 李 祥 安鹏腾
郭玉龙
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一)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二)部门分工:就业招生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招生宣传方案,实施专业、计划申报和录取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学生处协调发动学生参与招生宣传,负责被录取学生学籍注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发动本学院师生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编制本学院专业介绍;信息中心协助录取数据信息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网络安全通畅;财务处负责协调银行制作新生银行卡,确定缴费标准、明确缴费方式。
第十四条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