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各专业、中职类各类别、艺体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上考生,根据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5.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6.学校根据特长生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在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据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8.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9.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11.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12.免试录取办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在 2022年4月2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申请免试,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
在正式办理面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一、办学定位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
二、悠久历史
学校的前身是川南师范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
三、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于激流澎湃的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开设40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近15000人,占地1271亩。
拥有馆藏纸质图书约73万册、电子图书约38万册的现代化图文信息中心,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2个(电子电工实训基地、建筑工程实训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工程造价生产性实训基地)、川南最大的诺博幼儿园、四星级洲际酒店、首旅京伦酒店等优越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室内体育馆、恒温游泳馆,温馨舒适的标准化宿舍、食堂,为师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保障。
四、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