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9月初,具体时间待定,体检要求由医科办另行通知。
七、录取办法
文化课以语文、数学、英语、政治4门考试科目总分(600分)的30%确定为最低控制线即180分(含竞赛成绩加分);在文化成绩达标的基础上,经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合格者,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
2600元/学年(沪价行〔1997〕第173,沪财综〔1997〕044号),按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九、体育成绩加分
获下列有关比赛名次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所加分数计入文化课总分。全年多次比赛按最好成绩计入,不累积计分。
十、公示
学校对符合条件拟录取的考生,于9月中旬在竞校网页和公告栏公示;录取者报市招生办批准后,由本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
备注: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考试(专项测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