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理科,按专业成绩排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不分艺术文理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择优录取。辽宁省只招艺术(历史类)考生,黑龙江省只招艺术文考生。
(三)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四)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的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非朝鲜族,朝鲜族计划单列。
(五)音乐学专业器乐只招键盘方向。
(六)参加省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按照我校规定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执行(见附件9)。
(七)其他按延边大学招生章程执行。
十五、纪律要求
(一)省统考、联考相关纪律要求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校考
1.考生须向学校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7)。
2.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3.严禁任何替考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替考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4.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十六、其他
如本方案部门条款与教育部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美术学院:0433―2435800
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